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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账款不要心太软

       前面我们说到虽说赊账销售利少弊多,但有的店主会基于预期的利润,或基于对方的信誉高,还是抱有希望将货赊出去了。货发出去,钱却没有按约定回笼,钱打了水漂,追悔莫及。       后悔并不能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兵贵神速,以快取胜。打仗如此,追讨欠款亦如此。战场上如若贻误战机就会导致失败,追款贻误时机也会让人悔恨万分。对“讨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机遇,时间就是一切。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某单位因施工急需一些建筑材料,便委托个体运输户王某代为购买且负责运输,并预付了1 0万元订金。但是到了约定日期,王某既不交货又不还钱,且避而不见。       该单位马上做出迅速反应,找到律师协助。经过仔细调查,了解到王某已将施工单位的1 0万元材料费用于冲抵了自己外欠的一部分债务,并发现王某的经营活动严重亏损,外欠债务很多,目前正在联系卖掉自己的汽车等财产。       于是该单位在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和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由于动作迅捷,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王某卖汽车后要优先偿还该单位这1 0万元材料款,问题得以解决。       消息传出,另外几家债权人纷纷赶来,也要求王某还债,但为时已晚,此时的王某已经资不抵债。由于慢了半步,其他几家债权人只得空手而归。       此案中的律师可以说真正做到以快制胜,打了一个漂亮的闪电战。接案后就及时调查,发现了问题。针对王某经营状况不佳、外欠债务数量大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出起诉和财产保全请求,捷足先登,追回欠款,使原告避免了损失。        还有一则案例:广东顺德一家家具店与广州一家公司搞联营,急需一笔资金,遂找到金诚板材店要帮助筹款,言称有丰厚的利息作为回报。金诚板材店当时没钱,可又摆脱不了坐吃红利的诱惑,便找一家兄弟单位白云板材店借了50万元,约定一年后连本带息还60万元。双方随后签订了借款合同。       一年以后,这家家具厂在联营活动中上当受骗,资金亏空,准备散伙了。债权人上门讨债,家具厂的厂长却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金诚板材店遂找到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律师针对这种私下借贷的违法行为提出了批评,同时牢牢握住了一个“快”字,展开了工作。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这家家具厂在联营中的确上当受骗,已有破产的征兆。还听说该厂正准备卖掉坐落在附近尚在修建中的一幢商业用楼,然后悄悄分完钱后散伙。       当他们找到家具厂的厂长时,对方矢口否认对这幢楼房的产权,并列举了一串证明人,还提供了产权人的姓名。但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并没有影响律师前去进行深度调查。该处工商局的市场管理科及农贸市场建设指挥部均证实,此房产权归家具厂所有。在事实面前,该厂长无言以对,只得将楼房作价,归还金诚板材店的债务。       要不是金诚板材店先下手,捷足先登,家具厂在邻县卖楼的阴谋就会得逞,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种结局了。       随着经营的进展,联合经营越来越密切,生意交往的面也越来越宽,人员关系也越趋复杂。交付款方式多种多样,欺骗行为也随之增多。许多商业公司欠账累累,许多账目为无主的呆账。在现代商品经济大潮中学会管理烂账,很有必要。       (1)在存款、发货时小心谨慎。特别是对数额较大、不易追收的款项的支付更要小心,凡事从根本上做到截流是诀窍之一。       (2)充分掌握对方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对方现状,查看其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有其他保证金等基础。       (3)掌握法律依据。对该收的款,对方的赖账,要有确凿的证据,在证据之外,还须懂得法律的程序,法律效力如何。不但要有法律依据,最好还要聘请律师帮助解决专业法律问题。有些私下约定,法律是不承认的,如私下签订无效合同,往往会吃哑巴亏。       (4)要采取必要手段。常用的手段有聘用专门追款的个人去追收;通过银行划拨硬扣;亲自去问账。追款要“脸皮厚”,跟得紧,要让对方感到非还款不可。但采取非法手段追缴欠款是不可取的,因为采取非法手段往往会将有理变成无理。债权人要以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上一篇:本足店活,保持充足的现金流下一篇:一时不便还债须巧周旋目   录:小本创业全书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