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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管辖和注册条件—企业登记对象

       前文讲过,企业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也就是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注册的对象。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些企业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国有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它是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的企业。它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两种类型。      (三)联营企业       它是指企业之间或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所组成的某种联合经营的经济组织。依照联营各方的法律责任和合作关系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前两者须办理登记注册。随着我国《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联营企业已逐渐淡出经济“舞台”。       (四)外商投资企业       它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此问题将在后面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章节作专门阐述。     (五)合伙企业      它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六)个人独资企业       它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      (七)股份合作制企业       这是一种特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它既不同于公司企业具有较强的资合性,也不同于合伙企业呈现明显的人合性。一般来说,股份合作制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依照股份合作制形式成立的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体现了人合与资合相结合的特点,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采取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      (八)公司       公司已逐渐成为我国最主要的一种市场主体。从世界范围看,公司制也是投资者首选的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的公司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公司与企业法调整的企韭并无实质差别。《公司法》出台后,对公司下了明确的定义,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这里面也包含4个要素:①依法设立;②以营利为目的;③以股东投资行为为设立基础;④独立的企业法人。 上一篇:    企业登记管辖和注册条件—企业登记分类 下一篇:  企业登记管辖和注册条件—企业注册条件目   录: 小企业创办与经营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