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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影响劳动纠纷胜败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单位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公司内部的“法律”。完善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此类问题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规范的用人单位,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会成为重要依据,从而为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而不符合规范的规章制度,会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原因。       小王2008年2月进入某私营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10年1月合同到期后,小王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而且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小王的要求。协商不成,小王提请劳动仲裁。庭审中,小王提供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王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该公司败诉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现实中,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公司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在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公司。所以,创业者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并不断完善。       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很快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主管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公司经理审批。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这个案例最终以公司胜诉告终的原因在于,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该公司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于是,该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取得了主动权。       由此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胜败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因此,对规章制度我们务必要重视起来。 上一篇:怎样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下一篇:规章制度一定要合法有效目   录: 小本创业全书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