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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就是举行监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监事会会议分为两种:一种为例行监事会会议,往往由公司章程作出具体规定。另一种为临时监事会会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遇到重大事件时,公司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从国外立法来看,一般都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日本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监事过半数同意。关于监事会的召集人、召集方式及记录等事项,准用商法关于董事会的召集权、董事会的召集通知、董事会省略召集手续以及董事会议事记录等规定。从《德国股份公司法》的规定看,第一,每一监事会成员或董事会都可以在说明理由和目的的条件下,要求监事会主席立即召集监事会,会议必须在召集请求之后两周内举行,否则,建议者可自己召集监事会;第二,监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则必须召开一次;第三,凡既不属于监事会又不属于董事会的人员,不应参加监事会及其所属委员会的会议;第四,监事会通过会议决议作出决定,监事会只有在按照法律或章程由至少有半数监事会成员组成并参加作出决议时,监事会才具有作出决议的能力,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有3名成员参加才能作出决议;第五,监事会应从成员中选出主席和至少1名代表,这位代表只有在主席缺席时,才拥有主席的权利和义务,在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为防止监事会决策形成僵局,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监事会主席还有一票投票权;第六,监事会的各次会议都应做出记录,记录须经主席签字;第七,监事会可以在其成员中任命成立一个或者多个委员会,监事会一般采取集体议事的方式,通常情况下,监事会决议需要经过全体监事的2/3以上同意方能通过,也有的公司规定一半以上同意即可。 上一篇:监事会的组成下一篇:监事会的组成目   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务目录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