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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利分配

       股利是股息和红利的缩略语。股息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只要公司存在可资分配的利润,即应依事先确定的特定比率向特定种类的股东支付的财产利益,一般只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红利是指公司向一般股东支付的比率并不特定根据公司盈余情况由股东会临时决定的财产利益。而股利则是泛指公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从其可资分配的利润中向股东所支付的       一种财产利益。       一般来讲,股利就是公司股东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从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它来源于公司利润,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来分配。在各国公司分配理论的探讨中,一般将股利分成三类:现金股利、实物(或财产)股利和股份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公司以合法获得的资金为来源,用现金形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现金股利的金额可以直接表示为每股应分多少现金额,也可以一个标明的股票面值的百分比来表示。财产股利是一种以资产分割的方式分配股利。股份股利是指公司以分配内容增资股份或称额外股份的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       一、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即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我国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剩余利润可分配给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剩余利润为条件。没有盈余就不能进行分配,目的在于贯彻资本充实原则,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利分配的原则       股利分配与公司维持正常经营以及公司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法律对股利的分配有着严格的规定。各国公司法对股利分配都贯彻“无益不分”的原则,即公司当年无利润时,原则上不得分配股利,否则就会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       按照我国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按下列顺序分配股利:(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之内);(2)缴纳所得税;(3)弥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仍存在的亏损;(4)提取法定公积金;(5)支付优先股股利;(6)提取任意公积金;(7)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利的分配,实行同股同利的原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利,股份有限公司在支付优先股的股利后,按照普通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股利分配的时间       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以增资或以新股分配股利的,在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后,由董事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即可进行股利分配。分配时,董事会应将分配方案向股东宣布。在股东人数少、出资或股份量不大的公司,宣布分配方案和支付股利的日期可以是同一天。规模大、股东多、股份转让量大的公司,则要在宣告分配股利时,由董事会规定股票过户的截止日,股利支付的起讫日期。股利分配宣布日即公司在会计上应登记有关股利负债的日期。股票过户截止日,是宣布发放股利以后的一定期限以内,只有在过户截止日前在册的股东,才能领取股利。股利支付日,是实际办理股利支付的日期,一般定在过户截止日若干天后进行,过户截止日前在册的股东,即使在股利支付日前出售了所持股票,仍有权获得股利。因而,在过户截止日与股利支付日之间成交的股票,其持有人无权获得该期股利,学理上称此为除息股票。       四、违法分配股利的法律后果       股利分配的法律规定是强制性规范,因此违反法律规定的股利分配方案无效。既然该分配方案无效,相应地,股东取得的此类股利自然因缺乏合法根据而为不当得利。由于此种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为公司,故而公司可依《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请求接受分配的股东返还其接受的股利。同时,新《公司法》第167条第5款也规定“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而不论其接受非法股利分配的股东在主观上是否具有恶意。 上一篇: 公积金的种类 下一篇:公司合并的概念和特征目   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务目录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