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1-31001221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所谓“议事方式”,是指公司股东会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所谓“表决程序”,是指公司股东会决定事项如何进行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行使股东权利和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的问题,一般都可以以决议草案的形式提出,大会主席和任何其他股东可以向会议提交各种决议草案,以便进行公开讨论。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为了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作了一些明确的规定,提出法定要求,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会必须严格遵守,如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这些是原则性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和表决,除了公司法的原则规定外,还需要更为详细、具体的操作规则,以便具体实施和操作。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殊决议。普通决议是指在股东大会举行会议时,适用于公司普通事项,以简单多数的表决权即可通过的决议。普通决议应当有出席会议的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即股东大会举行会议时,出席会议股东人数的多少与决议的效力无关,但在作出普通决议时,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中,表示同意的股东(包括被代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额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包括被代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额的一半。股东大会举行会议,凡是法律没有规定需要作出特别决议的事项,如任免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有关事项、发行公司债等,都可以通过作出普通决议来决定。       特别决议是指在股东大会举行会议时,适用于法定事项,以绝对多数表决权方能通过的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持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能通过。 上一篇:股东会的召集下一篇: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目   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务目录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