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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概念及作用

       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或准备金,是指公司为了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弥补公司将来的亏损,依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累积资金。       依据新《公司法》第169条的规定,公积金的作用主要有:       1.弥补亏损。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结果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即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原则上,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可用于弥补亏损,至于该先动用哪种公积金来弥补亏损,新《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然而该问题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却是很明显的。正因为此,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239条规定:“公司非于盈余公积填补资本亏损,仍有不足时,不得以资本公积补充之。”也就是说,动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时,在次序上应以盈余公积金居先,资本公积金在后,其做法值得我们参考。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不断求发展,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路径。       3.增加资本。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会议的特别决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扩充为公司的资本。但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转增股本前须由股东大会就此问题通过决议。董事会无权擅自决定用公积金转增股本。(2)转增股本时,应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3)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项限定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属法定公积金的范畴,故其用途只能限于法定范围。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任何超过上述法定用途使用法定公积金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 上一篇: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 下一篇:公积金的种类目   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务目录 上海经济园区招商中心:金山注册公司,嘉定注册公司,崇明注册公司,上海注册公司